close
某一電信主管秘書與我聯絡時,她問我有沒有其主管、秘書名單。
我說,之前自己製作了一份,可以給她。
然後她就用她的名義發給大家了。
突然,覺得自己好傻
雖然製作名單是小事情,可是那是我的智慧財產權阿,而且還是我花時間去製作的,她只要照著我製作的去update 就好。這麼輕鬆的事情誰做不來?而且人家會覺得她好體貼,可是,實際上是林北我做的阿阿阿阿阿阿阿阿
整個就是功勞拱手讓人,且也沒有註明「感謝XX製作」,什麼都沒有,就好像是她弄的一樣。
所以,這件事情讓我有所啟發。
下次覺對不要這麼蠢了
全站熱搜